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7号),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现启动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工作。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本科生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主持人修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成绩须良好及以上。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三、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分为3类:创新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一般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分为2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一般项目)。
(三)创业实践项目分为2类: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一般项目)。
四、资助方式
经费资助分为3种方式:学校资助、学院资助、教师个人资助(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子项目)和企业资助(校企合作课题子项目)。
五、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重点项目对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一般项目对标其他创新创业I级竞赛。
六、项目遴选
(一)学院、教师个人及企业资助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和遴选,报创新创业学院复核。
(二)学校资助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和遴选。
(三)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七、项目经费
资助金额按校创〔2020〕5号文件规定。
八、项目管理
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在大学生创业园孵化,项目全过程由创新创业学院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资助经费挂钩,项目实施时间一年或两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一年。
九、工作安排
各相关学院将申请学校资助项目的纸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盖章后于2023年5月29日前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将电子汇总表和项目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统一打包发至cgydc2022@163.com(邮件标题一律用学院名称)。
附件1 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 js5金沙2004cm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7日